违法鸣号辅助执法前端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GZCQC1702HG08014)的中标结果公告

 

    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市公安局的委托,于2017930日就违法鸣号辅助执法前端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GZCQC1702HG08014) 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GZCQC1702HG08014

 

二、采购项目名称:违法鸣号辅助执法前端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000,000.00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金鹏电子信息机器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陈谨;地址: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神舟路9

 

六、报价明细

中标、成交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服务要求

中标、成交金额(元)

声学探头

KeyVES-HD

5

190,000.00

详见招标文件

1,630,000.00

高清摄像机

KGC-700

5

10,000.00

补光灯

CXBG-1-PS-SZN3103-W

5

2,500.00

主机

FEBC-3575

5

8,000.00

显示屏

KGD-120-2

5

10,000.00

配套后台软件

KeyCam

1

250,000.00

配套无线路由器

USR-G806

5

600.00

4G卡(含一年的4G流量费)

LTE

5

2,400.00

其他费用

/

/

250,000.00

 

七、评审日期:20171024日 评审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2382楼(建设银行楼上)218

评审委员会:

负责人:王新 成员:陈伟、颜石、利业鞑、祁秋萍。

 

八、评审意见

项目名称:违法鸣号辅助执法前端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GZCQC1702HG08014

评审日期: 20171024

序号

投标人名称

是否通过初步评审

价格得分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综合得分

推荐排名

35%

45%

20%

100%

01

金鹏电子信息机器有限公司

25.90

40.00

14.60

80.50

1

02

深圳市宇众慧科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宇众慧科科技有限公司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会计制度的相关证明材料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不满足《符合性检查表》中第1条“是否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和第6条“是否按规定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的要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其不能通过符合性检查。

03

佛山市澜星计算机服务有限公司

35.00

20.80

6.60

62.40

4

04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研究所

28.14

30.00

10.20

68.34

3

05

广东省电信工程有限公司

27.04

39.40

11.00

77.44

2

 

九、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20-83113311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20-83113311

(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20-83576900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20-83576900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或广州市公安局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附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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