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技师学院智能网联与新能源汽车专业群实训室建设项目(市交通技师学院2025年汽车产业系校企合作教学耗材购置项目)废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ZCQC2500HG0601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市交通技师学院智能网联与新能源汽车专业群实训室建设项目(市交通技师学院2025年汽车产业系校企合作教学耗材购置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04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市交通技师学院智能网联与新能源汽车专业群实训室建设项目(市交通技师学院2025年汽车产业系校企合作教学耗材购置项目)):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本项目中标人江门市蓬江区信嘉汽保设备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书面提交了《弃权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规定,采购人确认重新开展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中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的代理服务费,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执行以下价格: (1)以项目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中标金额在100万(含)以下的,代理服务费按1.5%计算;100万到500万(含)的,按1.1%计算;500万到1000万的,按0.8%计算;1001万到5000万的,按0.5%计算…… (3)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更正为:/。
原公告的合同包1(市交通技师学院智能网联与新能源汽车专业群实训室建设项目(市交通技师学院2025年汽车产业系校企合作教学耗材购置项目))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本项目中标人江门市蓬江区信嘉汽保设备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书面提交了《弃权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规定,采购人确认重新开展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原公告的合同包1(市交通技师学院智能网联与新能源汽车专业群实训室建设项目(市交通技师学院2025年汽车产业系校企合作教学耗材购置项目))代理服务费金额:0.405000(万元),更正为:0.000000(万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1(市交通技师学院智能网联与新能源汽车专业群实训室建设项目(市交通技师学院2025年汽车产业系校企合作教学耗材购置项目))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更正为: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9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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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交通技师学院(广州市交通高级技工学校)
地 址:广州市增城区科教大道136号
联系方式:020-858308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中路298号江湾新城A座8楼
联系方式:020-835769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小姐
电 话:020-83576900
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