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饭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GZCQC2300FG06020)的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GZCQC2300FG06020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饭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饭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乐禾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礼传东街2号全部(部位:一层)

下浮率:16.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饭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服务类(乐禾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

1-1

其他服务

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饭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完全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完全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1130日或配送费用总额累计达到本项目最高限价1324.524万元时,以先到者为期限,本项目合同终止。

完全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13,245,24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林伟杰(采购人代表)、任廓(采购人代表)、何丽萍、邹丹、陈凤林、郭湘琴、苏月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中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执行以下价格;
1)以预算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预算金额在100万以下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按1.5%计算;101万到500万的,按0.8%计算;500万到1000万部分,按0.45%计算;1000万到5000万,按0.25%计算……
3)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饭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7.7613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或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2.合同包1(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饭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评审情况: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乐禾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45.71

35.00

13.75

94.46

1

1

广东省佳洁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42.14

35.00

15.00

92.14

2

2

广州越秀生鲜食品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19.21

15.00

14.09

48.30

3

好来客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不通过资格性审查,原因是: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评审不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

  址:广州市海珠区同福中路368

联系方式:020-831177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中路298号江湾新城A8

联系方式:020-835769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小姐

  话:020-83576900


本公告附件如下:

合同包1: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乐禾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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