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环境保护局便携式TVOC检测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ZCQC1401HG09024

 

     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番禺区环境保护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购项目(招标编号:GZCQC1401HG09024)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和禁止的进口产品,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报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简要

1、招标编号:GZCQC1401HG09024

2、项目名称:广州市番禺区环境保护局便携式TVOC检测仪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便携式TVOC检测仪采购

4、预算金额:¥420,000.00

5、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天内完成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6、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采购人需求》

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项目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投标人必须是制造商或制造商指定的代理商(经销商)或制造商指定的代理商(经销商)的授权供应商。

3、投标供应商具备较强的技术力量、良好的企业信誉及售后服务能力;

4、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和公平竞争承诺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采购文件公示与下载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请点击下载),公示期为2014 10 11 日至2014 10 17 日五个工作日。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4 10 11 日至2014 11 3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购买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套(售后不退)。如需要邮寄,请及时与我公司联系。

投标人凭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公平竞争承诺书及上述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购买招标文件(原件核对后予以退还)。

说明:供应商参加投标应另行购买采购代理机构正式对外发售的招标文件,并在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有关报名登记手续后才有资格参加投标(采购代理机构将核对报名供应商提交的上述资料,且只接受完整提交上述资料供应商的报名。作为采购代理机构,我们没有权利对报名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合格性进行评断和论断,只有负责本项目的评审委员会才拥有评审和论断的权利)。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4 11 4 14151445(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411 4 1445(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番禺区环境保护局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德胜路39

采购联系人:邱小姐

采购人联系电话:020-3483592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恒福路2382218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梁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0-83576900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20-83499619

E-mail: gzcqc2006@163.com

网址:http://www.gzcqc.com

 

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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