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警械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ZCQC1002HG03012)


    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购项目(委托编号:GZCQC1002HG03012)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本国产品,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报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简要
1、招标编号:GZCQC1002HG03012
2、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警械装备采购
   内    容:

序号

装备名称

数量

1

带机械臂排爆罐拖挂

1

2

排爆绳钩组

1

3

探雷器(带探雷针)

1

4

伸缩式检查镜

2

5

激光测距仪

2

6

防爆盾牌

1

7

便携式探照灯

2

8

电子听音器

1

9

无线传输取证设备

1

10

现场勘查设备

1

11

望远镜

10

12

警戒带

150

注:排爆绳钩组(1套),探雷器(带探雷针)(1套),激光测距仪(2套),便携式探照灯(2套),电子听音器(1套),望远镜(10套)以上6种装备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
3、数量:一批
4、用途:警用
5、预算金额: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陆拾柒万捌仟伍佰元整(¥678,500.00)
6、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采购人需求》
投标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投标人注册资本不得少于100万元;
3、如非生产商参加投标,须提供生产供应商或代理商对本次投标所涉产品的投标或销售的授权证明;
4、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公安厅颁发的公共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准产、准销证或警用装备、器材销售资质;
5、投标人必须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及专业的售后服务能力;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三、采购文件公示与下载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请点击下载),公示期为2010年4月6日至2010年4月12日五个工作日。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0年4月6日至2010年4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购买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要邮寄,如需要邮寄,请及时与我公司联系。
投标人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上述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0年4月28日9:00~9:30(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0年4月28日9:3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同福中路368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20-8311778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恒福路238号2楼218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冯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0-83576900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20-83499619
E-mail: gzcqc2006@163.com
网址:www.gzcqc.com

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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