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岸基雷达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的委托,对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岸基雷达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ZCQC1501HG11025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岸基雷达系统建设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1,750000.00

 

四、采购数量:1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项目内容

工期

岸基雷达系统建设项目

合同生效后120日历日内完成到货、安装调试。

:1、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人需求》

2、投标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必须为所投报硬件产品的制造商或经销代理商,如为经销代理商的必须取得制造商出具的产品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3、投标人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注: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2)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3)《公平竞争承诺书》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

说明:潜在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供应商参加投标应另行购买采购代理机构正式对外发售的招标文件,并在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有关报名登记手续后才有资格参加投标(采购代理机构将核对报名供应商提交的上述资料,且只接受完整提交上述资料供应商的报名。作为采购代理机构,我们没有权利对报名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合格性进行评断和论断,只有负责本项目的评审委员会才拥有评审和论断的权利)。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1125日至20151215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2382楼(建设银行楼上)218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5121814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2382楼(建设银行楼上)218

 

十、开标时间:201512181430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2382楼(建设银行楼上)218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51125日至2015121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中489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编:510000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2382楼(建设银行楼上)218

联系人:梁小姐                                          

联系电话:020-83576900

传真:020-83499619                  

邮编:510095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广州恒福路支行(保证金专款账户) 

帐号:44001400808053000395(保证金专款账户)

 

 

 

发布人: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5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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