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荔湾分中心租赁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 GZCQC1900FD07006)单一来源公告

 

    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GZCQC1900FD07006)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采购项目编号:GZCQC1900FD07006

 

二、采购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荔湾分中心租赁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587,400.00

 

四、采购数量:1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内容

租赁期限

最高限价

服务业务场所租赁服务

9个月(201981日至2020430)

587,400.00

:1、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采购文件---采购人需求。

2、报价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二)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于2010 10月与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荔湾支行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其位于荔湾区花地大道中89号芳村金融大厦二楼物业作为荔湾分中心对外服务业务用房,面积942.92平方米,租赁费用为65261.84/月(其中租金39803/月、物管费25458.84/月),合同于2019731日到期。

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已启动荔湾分中心新对外服务业务用房的相关工作,目前处于装修工程招投标的准备工作阶段,并计划于20204月前完成场地搬迁工作。因荔湾分中心是窗口单位,日均来访来电量约500人次/日。为保证参保人员正常办理医保业务和日常经办业务工作正常运转,计划续租现场地9个月,租赁费用按原协议价格,共计587,400.00元。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鉴于该对外服务业务用房租赁期限即将期满,距离搬迁至新的对外服务业务用房只有9个月,如另寻过渡的业务用房,无论从保证参保人员正常办理医保业务和日常经办业务工作正常运转考虑,还是从时间和资金考虑,除了继续租用现在的业务用房,暂无更优的可行搬迁方案。为此,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拟续该地址物业作为荔湾分中心对外服务业务开展的过渡性用房继续使用。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属于“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荔湾支行采购对外服务业务用房租赁服务。

(四)专家论证意见

1、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1)专家1:姓名:温恭莲    工作单位:中山大学附属二院   职称:高级会计师      

意见:因只有9个月的业务用房过渡期,同意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2)专家2:姓名:刘洪立    工作单位:广州广粮物业公司   职称:高工      

意见:单一来源采购理由充分合理,同意单一采购方式。                           

3)专家3:姓名:张辉   工作单位:广东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职称:高级经济师      

意见:鉴于其中心新址已定,且只有9个月的过渡搬迁,在不影响市民公益服务的前提下,同意采用单一来源方式。                           

4)专家4:姓名:林文渊   工作单位:广州棋院    职称:高工      

意见:鉴于该对外服务业务用房租赁期限即将期满,距离搬迁至新的对外服务业务用房又只有9个月,如另寻过渡的业务用房,无论从保证参保人员正常办理医保业务和日常经办业务工作正常运转考虑,还是从时间和资金考虑,除了继续租用现在的业务用房,暂无更优的可行搬迁方案。为此,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向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荔湾支行采购对外服务业务用房租赁服务。                          

5)专家5姓名:覃斯琴   工作单位: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    职称:律师      

意见: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2、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根据上述论证意见,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属于“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荔湾支行采购对外服务业务用房租赁服务。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需提交上述供应商资格要求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的人员必须提供法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供应商参加投标应另行购买采购代理机构正式对外发售的纸质采购文件,并在采购代理机构处完成办理有关报名登记(“报名登记表”可直接上采购代理机构官网www.gzcqc.com下载填写打印)手续,否则视为未报名(采购代理机构将核对报名供应商提交的上述资料,且只接受完整提交上述资料供应商的报名)。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荔湾支行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花地大道中89号芳村金融大厦

 

八、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81日至201987日期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2382楼(建设银行楼上)218室)获取采购文件。

 

九、报价截止时间:201988930

 

十、提交报价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2382楼(建设银行楼上)218

 

十一、报价时间:201988930

 

十二、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2382楼(建设银行楼上)218

 

十三、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81日至201987日止。

 

十四、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梅东路28

联系人:谢欢星

联系电话:020-81506129

传真:020-81524135

邮编:510030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2382楼(建设银行楼上)218

联系人:马小姐            

联系电话:020-83576900

传真:020-83499619                  

邮编:510095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朱小姐

联系电话:020-83576900

 

 

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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