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公安局安防监控系统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谈判公告

采购编号:GZCQC07MZHT11026


    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梅州市公安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梅州市公安局安防监控系统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采购编号:GZCQC07MZHT11026)接受合格的国内报价人提交密封报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谈判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谈判项目的性质
1、名称:梅州市公安局安防监控系统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
2、用途:安防监控
3、数量:一批
4、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报价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合格的报价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报价人的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
3、报价人须具有广东省公安厅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贰级资质;
4、报价人2002年以来具有不少于两个(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20万元)安全防范系统工程项目成功经验(以合同及验收报告为准);
5、报价人如不是所报设备的制造商,则必须是所报主要设备(各种摄像机、硬盘录像机、光端机、专业监视器) 制造商的经销商或代理商,或由制造商出具的专项授权书(须为原件)。
6、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谈判小组将以 公开报名 方式确定其报价资格。


三、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谈判文件售价
1、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07年11月 12 日至2007年11月19 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00时(节假日除外)
2、获取谈判文件地点:梅州市梅江区彬芳大道梅州招商大楼三楼(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3、获取谈判文件方式:自行前往购买(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邮寄,须另交纳50.00元作为特快专递邮寄费用,款到即发(报价人自行承担邮寄导致的后果)。
收款人: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帐号:44001728851053000204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梅州彬都支行
财务联系人:杨小姐
财务联系电话:0753-2199308


四、报价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07年 11月20 日上午9:00-9:30
2、报价截止时间:2007年11月20 日上午9:30
3、谈判时间:2007年11月20 日上午9:30
4、谈判地点:梅州市梅江区彬芳大道梅州招商大楼三楼(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梅州市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梅州市嘉应东路秀兰大桥侧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网站:www.gzcqc.com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梅州市梅江区彬芳大道梅州招商大楼三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杨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3-2199308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3-2199018
E-mail: GDMZDL@163.COM

 


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2007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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