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购置刑侦器材项目更正公告
(采购编号:GZCQC00902HT05007)
各报价人:
我公司就2009年6月25日发售的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购置刑侦器材项目的谈判文件(采购编号:GZCQC00902HT05007)内容作如下澄清、说明和补充规定。
一、更正内容及日期
(1)更正内容
1、采购人需求“二、基本技术需求及配置要求”中“1.警用多波段光源”的主要技术参数中“(4)交直流电源两用,90分钟独立电池操作”更改为:“(4)交直流电源两用,60分钟独立电池操作”。
2、采购人需求“二、基本技术需求及配置要求”中“4.红紫外观察照相系统”的设备规格、型号、技术指标表中增加第11项内容“红外滤光片(820nm)”。
(2)更正日期:2009年6月30日
谈判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谈判文件与澄清修改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文件为准。
请各报价人在收到该更正公告后,在文末签收处盖章签字后即回传我公司确认。确认已收到本通知,特此通知。
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389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罗先生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20-83117716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238号2楼218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彭小姐
采购代理联系电话:020-83576900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20-83499619
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OO九年六月三十日
签收处:
(公司盖章、授权代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