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卫生院2015年第二批第一期超声骨密度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GZCQC1501HG12018
一、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于2016年1月11日提交的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卫生院2015年第二批第一期超声骨密度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GZCQC1501HG12018)(公开招标)采购公告,因招标文件内容变更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1、需更正内容: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是所投货物的制造厂商或授权代理商或经销商;
3、投标人须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和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供应商资格要求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人员必须提供法人证明委托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供应商参加投标应另行购买采购代理机构正式对外发售的纸质招标文件,并在采购代理机构处完成办理有关报名登记(“报名登记表”可直接上采购代理机构官网www.gzcqc.com下载填写打印)手续,否则视为未报名(采购代理机构将核对报名供应商提交的上述资料,且只接受完整提交上述资料供应商的报名)。
现更正为: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4年经具有资质的事务所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清缴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该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15年近期纳税证明复印件及社保证明)
(5)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为所投设备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或经销商;若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若为经销代理商,则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须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和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平竞争承诺书以及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等上述供应商资格要求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人员必须提供法人证明委托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供应商参加投标应另行购买采购代理机构正式对外发售的纸质招标文件,并在采购代理机构处完成办理有关报名登记(“报名登记表”可直接上采购代理机构官网www.gzcqc.com下载填写打印)手续,否则视为未报名(采购代理机构将核对报名供应商提交的上述资料,且只接受完整提交上述资料供应商的报名)。
注:
2、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与更正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文件为准。
3、请各投标人在收到该更正文件后,在更正文件上盖章签字后即回传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传真:020-83499619,邮箱:gzcqc2006@163.com)确认,确认已收到本通知。
4、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6年2月2日9时30分
三、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广州市白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地址:广州市广园中路218号9楼907 |
联系人:郭小姐 |
联系电话:020-86579230 |
传真:020-86394057 |
邮编:510405 |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238号2楼(建设银行楼上)218室 |
联系人:梁小姐 |
联系电话:020-83576900 |
传真:020-83499619 |
邮编:510095 |
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五日
回执
签收处:
(公司盖章、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