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安局临时门牌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GZCQC1700HG08026)更正公告
一、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20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广州市政府采购网、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上提交的广州市公安局临时门牌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GZCQC1700HG08026)(公开招标)采购公告,因招标文件内容变更原因,现将原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
(一)删除招标文件“第四章 采购人需求”P30页的“一、项目概况”中的“3、★投标人须获得全国地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出具的《全国标准地名标志产品生产合格证书》(产品品种:反光地名标牌、反光长余辉地名标牌)(提供证书复印件)。”
(二)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文件”P27页的“附表2 技术响应性评审表”中增加第7评审分项,其他评审分项分值相应进行更正,具体如下:
序号 |
评审分项 |
分值 |
评分范围 “[”和“]”的数值表示包含在所在区间内,“(”和“)”表示不包含所在区间内 |
1 |
采购人需求响应情况 |
5分 |
投标人对采购人需求的满足程度: 完全满足或优于用户需求的,[4-5]分; 基本满足用户需求的,[2-3)分; 部分偏离用户需求的,[0-1)分; |
2 |
项目实施方案 |
5分 |
方案非常详细周全,可行性高,为优[4-5]分; 方案较详细、不够周全,可行,为良[2-3)分; 没有实施方案或方案不详细不周全,为差[0-1)分; |
3 |
质量保证措施 |
5分 |
质量保证措施详细、内容具体,可行性高,对比为优[4-5]分; 质量保证措施可行,但内容简单不够详细,对比为良[2-3)分; 质量保证措施不够详细、合理性欠缺,对比为一般[0-1)分; |
4 |
门牌供货、安装验收计划、方案 |
7分 |
方案非常详细周全,可行性高,为优[6-7]分; 方案较详细、不够周全,可行,为良[3-6)分; 没有货物验收方案或验收方案不详细不周全,为差[0-3)分; |
5 |
售后服务保障承诺 |
5分 |
质保期、维护保养、应急维修时间安排等售后服务的承诺全面、具体、合理为优[4-5]分; 质保期、维护保养、应急维修时间安排等售后服务的承诺基本合理,但不够详细为良[3-4)分; 质保期、维护保养、应急维修时间安排等售后服务的承诺一般,不够充分合理[0-3)分。 |
6 |
投标样品 |
10分 |
1)样品字迹清晰、端正、排列整齐、目测无明显不均匀、材质优、质感好,整体对比优,[7-10]分; 2)样品字迹较清晰、排列较整齐、材质较优,整体对比良,[3-6)分; 3)样品字迹不够清晰、排列欠整齐、材质差,整体对比差,(0-2) 4)样品未提交或少提交的:0分。 |
7 |
产品证书 |
3分 |
获得在有效期内的全国地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出具的《全国标准地名标志产品生产合格证书》(产品品种:反光地名标牌、反光长余辉地名标牌)或民政部地名研究所实验室出具的《全国标准地名标志产品合格证书》(产品品种:反光地名标牌、反光长余辉地名标牌):3分; 获得在有效期内的全国地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出具的《全国标准地名标志产品生产合格证书》(产品品种:反光地名标牌)或民政部地名研究所实验室出具的《全国标准地名标志产品合格证书》(产品品种:反光地名标牌):1分; 其他:0分。 |
小计 |
40分 |
|
(三)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更正为:
1、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6日14时30分
2、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6日14时30分
注:
(1)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与更正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文件为准。
(2)请各投标人在收到该更正文件后,在更正文件上盖章签字后即回传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传真:020-83499619,邮箱:gzcqc2006@163.com)确认,确认已收到本通知。
(3)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6日14时30分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广州市公安局 |
地址:广州市起义路200号 |
联系人:匡先生 |
联系电话:020-83113311 |
传真: 020-83118242 |
邮编:510030 |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238号2楼(建设银行楼上)218室 |
联系人:马小姐 |
联系电话:020-83576900 |
传真:020-83499619 |
邮编:510095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朱小姐 |
联系电话:020-83576900 |
特此公告。
发布人: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