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刑事专业技术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GZCQC1702HG11008)更正公告
一、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15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广州市政府采购网、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上提交的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刑事专业技术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GZCQC1702HG11008)(公开招标)采购公告,因招标文件内容变更原因,现将原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
(一)招标文件P43页的(1)微量检材DNA工作站的产品参数中新增“★23)投标单位必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售后服务承诺书及产品彩页”。
注:(1)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与更正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文件为准。
(2)请各投标人在收到该更正文件后,在更正文件上盖章签字后即回传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传真:020-83499619,邮箱:gzcqc2006@163.com)确认,确认已收到本通知。
(3)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8年1月5日9时45分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 |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镇新华路24号 |
联系人:吴先生 |
联系电话:020-36835208 |
传真:020-36835200 |
邮编:510030 |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238号2楼(建设银行楼上)218室 |
联系人:马小姐 |
联系电话:020-83576900 |
传真:020-83499619 |
邮编:510095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
联系电话:020-83576900 |
特此公告。
发布人: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