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GZCQC1803HG09017)更正公告
一、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5日发布“环卫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GZCQC1803HG09017)(公开招标)采购公告,因招标文件内容变更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
(一)招标文件中P25页《第三章 采购人需求》的“子包06纯电动路面养护车(含配套充电桩)”的“▲2、底盘要求电量(kWh):≥55” 现更正为:“▲2、底盘要求电量(kWh):≥48”。
(二)招标文件中P26页《第三章 采购人需求》的“子包06 纯电动路面养护车(含配套充电桩)”的“11、采用集成式控制器,集成模块不小于 5 个,有效保证安全作业,能实现程序(系统)免费自动升级功能或安排专业技术人员上门终身免费服务(提供技术设计原理说明,证明所采用集成式控制器);” 现更正为:“11、采用集成式控制器,有效保证安全作业,能实现程序(系统)免费自动升级功能或委派技术人员上门终身免费服务(提供技术设计原理说明,证明所采用集成式控制器)”。
(三)招标文件中P52页《第四章 评标文件》的“附表4-1 商务响应性评审表(适用于子包01、02、03、04、07、08)”的“4、同类项目经验”的评分标准“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今具有所投车辆的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1分,最高不超过5分。注:投标人须提供相关业绩合同、中标通知书、发票及项目中标查询网址的复印件,否则不计分。”现更正为:“投标人或投标人所投车辆生产厂家自2017年1月1日至今具有所投车辆的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1分,最高不超过5分。注:投标人须提供相关业绩合同、中标通知书、发票及项目中标查询网址的复印件,否则不计分”。
注:
(1)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与更正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文件为准。
(2)请各投标人在收到该更正文件后,在更正文件上盖章签字后即回传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传真:020-83499619,邮箱:gzcqc2006@163.com)确认,确认已收到本通知。
(3)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广州市荔湾区城市管理机械化作业管理中心 |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黄沙大道粤南大街15号 |
联系人:谭先生 |
联系电话:020-81935521 |
传真:020-81934499 |
邮编:510150 |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238号2楼(建设银行楼上)218室 |
联系人:马小姐 |
联系电话:020-83576900 |
传真:020-83499619 |
邮编:510095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侯先生 |
联系电话:020-83576900 |
特此公告。
发布人: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