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制造教学中心建设之可编程控制器系统集成及应用实训室一期实训设备购置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项目编号:GZCQC2100HG04067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智能制造教学中心建设之可编程控制器系统集成及应用实训室一期实训设备购置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524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采购文件更正

更正内容:

1、该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享受价格扣减优惠。删除采购文件《第四章 评标文件》P34-35

4.政策价格扣除

4.1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

1.1.根据财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8%的扣除,联合体一方为小型、微型企业且小型、微型企业协议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总金额扣除2%,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产品中仅有部分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则按所投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予以扣除。

1.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准。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2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

a)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上述4.1a)条款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

b)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c)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4.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扣除

a)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上述4.1a)条款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

b)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4.4投标人同时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任两种或以上情况的,评审中只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


更正日期:20210528


三、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采购文件与更正公告内容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公告为准。

2、请各投标人在收到该更正公告后,在更正公告上盖章签字后即回传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传真:020-83499619,邮箱:gzcqc2006@163.com)确认,确认已收到本通知。

3、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市新北段669

联系方式:020-847682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恒福路2382218

联系方式:020-835769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小姐

电话:020-83576900


五、附件


发布人: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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